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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新斌:苑、宛的姓氏源流与历史地理考辨

时间:2018年03月30日浏览量:发布:编辑部

摘 要:苑、宛两姓作为读音相似的古老姓氏,从文献记载来看两者源流并不相同,从本义上来看苑义的“养禽兽之地”与宛义的“屈草自覆”有明显差别。另从《左传》的记载来看,苑、宛家族没有姓氏互替现象,同一人物也没有苑、宛两字互替现象,这都反映出其为两个不同的姓氏。通过历史地理的考辨,苑陵作为汉唐时的县名,其地大致在今新郑之北。而之所以会在文献中出现苑陵、宛陵和菀陵,则因为该地最初与苑氏有着深厚的历史联系,所以在地理志书中写作苑陵。但在东周时期,该地又与宛姓有着一定的关系,因此在文献中有时将苑陵写成宛陵,甚或中和为菀陵。苑、宛、菀三字的变化,实际上是苑陵历史变迁的具体反映,而新郑苑陵故城则可能为苑姓祖根地。南阳作为宛城,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长期的认知,但是南阳之宛,从来没有写作苑。其与苑姓的关系,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考证。


关键词:苑;宛;姓氏祖地;历史地理


中图分类号:K290    文献标识码:A   文章编号:2095-5669(2018)02-0060-07


收稿日期:2017-07-27


 作者简介:张新斌,男,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所长、研究员(河南郑州 450002),信阳师范学院兼职教授,河南大学黄河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,主要从事先秦史与中原文化研究。



苑姓与宛姓,虽然都不是中华大姓,但两者都有着悠久的历史,有着各自的源流,有着各自的辉煌。因此在看待苑、宛读音相似,流变重叠的问题时,必须对两者的本质问题进行梳理,从而为两者的流变,提出更为科学且符合实际的解释。


一、苑、宛两姓有各自的源头


(一)苑、宛两姓来源不一


苑姓的源头,有一个较为共同的说法。《通志》二十六云:“状云:‘商武丁子先受封于苑,因以为氏。’”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二十阮载:“唐人《家谱》云:‘商武丁孙,受封于苑,因氏焉。’”《姓觿》十三阮曰:“《姓源》:‘武丁封其支子于苑,后因氏。’”《氏族典》四二三:“《尚友录》:‘……武丁子文封苑,因氏。’”《姓氏寻源》亦载苑氏:“《姓纂》云:‘殷武丁子文封苑侯,其后因氏。’”这里除个别谈到苑姓为“商武丁孙”外,一般都认为是武丁“子”或“支子”,其名字为“文”,也就是说,苑氏为黄帝、帝喾的直系后代,为子姓商王宗室之后,受封的祖地为苑,实际应该是以邑为氏。


《通志》有“苑氏亦作宛氏”的说法,《氏族典》引《尚友录》也谈到苑“亦作宛”,如是,则苑氏与宛氏的源头就应相同。但《姓氏寻源》载有:“宛氏,伏羲师有宛华,黄帝时有宛朐,此宛姓之始。”这说明宛氏的历史也十分悠久,而且并不与苑氏同源。《姓觿》在谈到宛氏时,引《姓纂》云:“魏大夫食采于宛,后因氏。”如果宛在南阳的话,则显然与魏国的疆域不合,且在战国时期已有宛氏。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也引证《春秋左传》云:“楚大夫宛春,晋大夫宛没、齐大夫宛茂,郑大夫宛射犬,字公孙,未知熟为先后。”实际上,在春秋时期,见诸文献的苑氏与宛氏名人,已遍布四方,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,已不得而知。不过,苑氏与宛氏来源并不一致,这也是确定无疑的。苑和宛,在特定用法上可能读音相似,可以互换,但从姓氏中互相调换,应该是不太可能的。


(二)苑、宛本义明显不同


苑,《说文解字注》云:“苑,艹,溥声。”本义是“养禽兽”。又曰:“《周礼·地官·囿人》注:‘囿,今之苑,是古谓之囿,汉谓之苑也。《西都赋》上囿禁苑,《西京赋》作上林禁苑。’”所以,苑的本义是养禽兽的地方。《辞源》将“苑”的意思,标定为“古代养禽兽的园林”“草木茂盛貌”和“荟萃、集中之所”,应该是引申意[1]2641。


宛,《说文解字注》云:“宛,屈艹(草)自覆也。上文曰奥,宛也,宛之引伸义也。此曰屈艹自覆者,宛之本义也。引伸为宛曲,宛转。如《尔雅》:‘宛中、宛丘。’《周礼》:‘琬圭皆宛曲之义也。’凡状儿可见者皆曰宛然。”宛,虽然讲的是“屈草自覆”,但与“养禽兽”显然是不一样的。《尔雅注疏》曰:“宛,谓中央隆高也。”《氏传》云:“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。”虽然对宛的具体认识不一致,但宛的本义讲的是一种地形,当是没有疑问的。《辞源》讲“宛”的意思,有“屈曲”和“细小”之意,还有“仿佛,好像”之意,“宛丘”就通义而讲,则是“四周高中央低平的圆形高地”[1]2641。


苑与宛,虽然读音有时通用。但在字义上,有着较大差异,“苑”的“养禽兽之地”和“草木茂盛貌”,与“宛”的“屈草自覆”,尤其是类似于盆地形状的“四周高中央低平”的描述,显然是有明显差别的。


二、《左传》所记苑、宛名人之姓氏


从不混用


《左传》有数量不多,但是分布广泛的苑氏与宛氏名人事迹的记载,这对我们认识苑、宛两姓的区别,有所帮助。


(一)《左传》中的苑氏名人


苑何忌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载:“齐侯将饮酒,遍赐大夫曰:‘二三子之教也。’苑何忌辞曰:‘与于青之赏,必及于其罚。在《康诰》曰,父子兄弟,罪不相及。况在群臣,臣敢贪君赐,以干先王?’”这里的苑何忌,明显为齐国有教养的属臣,他对公孙青的态度,反映了他对事物的认知上的智慧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十一月癸未,公子城以晋师至。曹翰胡会晋荀吴、齐苑何忌、卫公子朝,救宋。丙戌,于华氏战于赭丘。”苑氏家族,可以代表齐国,成为救宋的重要力量,反映其地位非同一般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:“林雍羞为颜鸣右,下,苑何忌取其耳。颜鸣去之。苑子之御曰:‘视下顾。’苑子刜林雍,断其足。錾而乘于他车以归。”苑何忌,又称作“苑子”,而他在对待林雍的态度,反映了苑氏家族在当时的霸气。此外,《左传》中还有苑羊牧之的记载,苑羊为复姓,为莒国大夫,其族别是另一回事。


(二)《左传》中的宛氏名人


宛某。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“三月,郑伯使宛来归祊,不祀泰山也。”郑伯的亲信宛,笔者认为是漏字,应为宛某,其身份应为郑国大夫,与宗室关系密切。


宛春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:‘请复卫侯而封曹,臣亦释宋之围。’子犯曰:‘子玉无礼哉!君取一,臣取二,不可失矣。’先轸曰:‘子与之,定人之谓礼,楚一言而定三国,我一言而亡之,我则无礼,何以战乎?不许楚言,是弃宋也,救而弃之,谓者侯何?楚有三施,我有三怨,怨仇已多,将何以战,不如私许复曹、卫以携之,执宛春以怒楚,既战而后图之。’公说,乃拘宛春于卫,且私许复曹、卫。曹、卫告绝于楚。”楚国派宛春到晋军中作说客,晋国实际也依宛春的建议“一言定三国”,但却扣押宛春于卫国,从《吕氏春秋》所载宛春谏卫灵公莫挖水池之事来看,也反映了宛春是个智者。


宛茷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丑父使公下,如华泉取饮。郑周父御佐车,宛茷为右,载齐侯以免。”这里讲的是晋齐之间著名战争鞌之战,齐顷公亲自督战,齐国大败,而位列车右的卿士宛茷,机智地掩护齐公脱逃。


宛射犬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四年》:“晋侯使张骼、辅跞致楚师,求御于郑。郑人卜宛射犬,吉。子大叔戒之曰:‘大国之人,不可与也。’对曰:‘无有众寡,其上一也。’大叔曰:‘不然,部娄无松柏。’二子在幄,坐射犬于外,既食而后食之。使御广车而行,己皆乘乘车,将及楚师,而后从之乘,皆踞转而鼓琴。近,不告而驰之,皆取胄于櫜而胄,入垒皆下,搏人以投,收禽挟囚,弗待而出,皆超乘,抽弓而射。既免,复踞转而鼓琴,曰:‘公孙!同乘,兄弟也。胡再不谋?’对曰:‘曩者志入而已,今则怯也。’皆笑曰:‘公孙之亟也。”这是一段十分生动的故事,讲的是晋、楚之争,晋国为与楚单车挑战,而向郑求取御车高手,于是宛射犬应约而御,他的机智、果断,不但使晋车获胜,而且也使傲慢的晋将,无不敬佩,这里的“宛射犬”称之为公孙,值得关注。


宛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晋侯使魏舒,宛没逆卫侯,将使卫之与之夷仪。寢子止其帑,以求五鹿。”这里的宛没,应为晋侯手下的要臣。


以上春秋时的宛氏,分布于齐、楚、晋、郑诸国,其相互间的关系,值得思考。


(三)关于《左传》中苑、宛两氏关系的讨论


《左传》中,有较多的苑、宛两氏的记载,其中几点非常值得关注。一是苑氏主要分布在齐国,其称之为“苑子”,反映该家族所具有的卿士地位;而宛氏家族,来源复杂,其分住在郑、晋、楚、齐诸国,其相互间的关系还不得而知,但都机智、勇敢,往往受托于国王,肩负着特定的任务。二是《左传》对苑、宛的使用是有明显区别的,尤其是齐国有苑、宛家族,没有姓氏互替现象,同一个人物,也没有互替现象,说明在春秋时期,相互间的姓氏使用,是严格区分的。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,两者为两个姓氏。


三、苑陵、宛陵和菀陵辨析


(一)苑陵是个常规的地名,汉唐时为县


苑陵是汉魏时的县,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载河南郡有苑陵县,王莽时暂称左亭县。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载河南尹有苑陵县,该县有棐林、制泽和琐侯亭。《晋书·地理志》载荥阳郡有苑陵县。《宋书·州郡志》载荥阳郡领九县,其中有苑陵县。另在张家山汉简中也记载有“苑陵”,反映出苑陵的历史甚或早于汉初。在正史中,尤其是反映行政建制的地理志书中,多以“苑陵”为标准地名,《魏书》卷八十八《良吏传》提到宋世景的事迹,也有所谓“苑陵县”,反映苑陵的写法,应该是最基本的写法。


著名的地理志书《水经注》卷二十二有多处谈到苑陵。一是渠水,其支流:“华水又东迳棐城北,即北林亭也。《春秋》:‘文公与郑伯宴于棐林,子家赋鸿雁者也。’《春秋》:‘宣公元年,诸侯会于棐林以伐郑,楚救郑,遇于北林。’服虔曰:‘北林,郑南地也。’京相璠曰:‘今荥阳苑陵县有故林乡,在新郑北,故曰北林也。’余按林乡故城,在新郑东如北七十许里;苑陵故城,在东南五十许里,不得在新郑北也。”可见苑陵在新郑之北,同时棐林在苑陵县境内,也可证之于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。二是役水,作为渠水的支流,“又东,役水注之。水出苑陵县故城北,东北流迳焦城东,阳丘亭西,世谓之焦沟水”,又“渠水右与汜水合,水上承役水于苑陵县,县故郑都也。王莽之左亭县也”。这里提到了苑陵县和苑陵县故城,说明苑陵县治是有变化的。三是新沟,也为渠水之分支,“渠水又东南流迳开封县,睢、涣二水出焉。右则新沟注之,其水出逢池,池上承役水于苑陵县,别为鲁沟水,东南流迳开封县故城北”。逢池也离苑陵县治不远,也在苑陵县的范围之内。四是长明沟水,亦为渠水支流,“水出苑陵县故城西北,县有二城,此则西城也。二城以东,悉多陂泽,即古制泽也。京相璠曰:‘郑地。’杜预曰:‘泽在荥阳苑陵县东,即《春秋》之制田也。’故城西北平地出泉,谓之龙渊泉。泉水流迳陵丘亭西,又西,重泉水注之。水出城西北平地,泉涌南流,迳陵丘亭西,西南注龙渊水。龙渊水又东南迳凡阳亭西,而南入白雁陂。陂在长社县东北,东西七里,南北十里,在林乡之西南。司马彪《郡国志》曰:‘苑陵有林乡亭。’”这里也提到“苑陵县故城”,“制泽”在早期文献中也有记载。


苑陵县治确有变化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在“广武郡”有“苑陵县”,“二汉属河南,晋属汝阳,天平初属。有新郑城,郑庄公庙,子产祠,苑陵城”。这里的“汝阳”应为“荥阳”。天平为东魏孝静帝元善见的年号,时间为534年至537年,在此时期,不仅新郑县是属于苑陵县的一部分,苑陵县还下辖苑陵城。而这个苑陵城,应为汉晋时的苑陵县城,即《水经注》所提到“苑陵县故城”“苑陵故城”。《大清一统志》卷一百五十,记有“苑陵故城”和“苑陵废县”,其载“苑陵故城”在“新郑县东北,秦置县。《史记》:‘樊哙攻苑陵,先登。’正义:‘故城在郑州新郑县东北三十八里。’《寰宇记》:‘新郑县苑陵故城,汉县,晋末省,后魏于故城东北五里,改置苑陵县城,隋大业末复省。’按苑陵城,新郑及尉氏洧川三县志并载,今以地度之,新郑东北即洧川西北,汉以来之苑陵,本在于此。唐武德四年,移置于尉氏县”。另有“苑陵废县”在“尉氏县南,即古山氏城……《寰宇记》:‘废苑陵县城,在尉氏县南四十八里。’古苑陵城,今见新郑县。唐武德四年,安抚使任琼移苑陵于尉氏县界古山氏城置,属洧州。贞观元年废”。也就是说汉晋时有苑陵城,该城址在今新郑市北龙王村西北,今属郑州航空港区。城址平面呈长方形,周长四千余米,城墙最高约十六米,城垣总体保存较为完整,东墙长约八百二十米,西墙长约八百米米,南墙、北墙均长一千二百余米。墙为夯土所筑,其中下层为春秋早期夯层。城内有许多高土台,城外有三十一座墓冢,可能为贵族墓葬,城外还有烽火台遗迹[2]154-155。而在北魏时,苑陵城又一次迁到汉晋苑陵城附近。这种变化见于《水经注》和《魏书》,到唐初又迁到尉氏县的古山氏城,其后彻底废掉,苑陵也就成为历史。


(二)苑陵又被史书写作宛陵


苑陵,在史书中又写为宛陵。《史记》卷九十五记载樊哙“攻宛陵,先登,斩首八级,捕虏四十四人,赐爵封号贤成君。从攻长社、辕……”。从后文所提到的长社,则此宛陵,必为长社以北的苑陵,也就是说,苑陵又被写作宛陵。《汉书》卷四十一和《通志》卷九十六,也有“攻宛陵,先登,斩首八级,捕虏四十四人,赐爵封号贤成君”的相同记载。宋代倪思的《班马异同》卷十一,也有完全相同的文字,也就是将苑陵写作宛陵。《河南通志》凡例,特地写道“樊哙攻苑陵先登”,也认可了宛陵就是苑陵。


关于宛陵,《御定佩文韻府》卷二十五之一,宛陵条云:“故城在郑州新郑县东北,《汉书·地理志》丹阳郡县。”此处丹阳,应为东汉的荥阳即西汉的河南郡。《通鉴释文辨误》卷七载:“汉河南郡又有苑陵县,晋属荥阳郡,后魏属陈留郡,天平以后属广武郡,任祥所退保者也。详考诸志,宣城之宛陵与任祥所保之苑陵,字有苑、宛之异,传写者误以苑为宛。史炤遂误释为宣城之宛陵,所谓差之毫厘,缪以千里也。”史家已注意到苑陵与宛陵之误,但两者分别为河南苑陵与宣城宛陵,河南苑陵有时又作河南宛陵,这其中必有特定的道理。


(三)苑陵与宛陵合而为一,又作菀陵


菀陵,是苑陵与宛陵的另一种写法。《金石录》卷十五,所收“汉封丘令王元赏碑”,其中有“谒者考工菀陵叶封丘令,而铭文亦有抚临三国之语。欧阳公《集古录》云,为菀陵丞者,盖误以叶字为丞尔”。《录续》卷十九,称为“封丘令王元宾碑”,有“谒位者考工菀陵叶封丘令,经国以礼”。又见《宝刻丛编》卷二十“封丘令王元赏碑”:“碑云君讳某,字元赏,御史君子孙,茂材君之子也,历秦及汉有国有家、宰相、牧守、踵武相袭。又云,郡察孝廉郎中,谒者有菀陵丞,封丘令,母忧去官服详,辟司空府,延熹四年五月辛酉遭命。”这里的“菀陵丞”(叶),年代为东汉桓帝延熹四年(161年)。此碑见于历代金石著录,如《隶释》卷二十四、《六艺之一录》卷四十一等。


苑陵作菀陵,《舆地广记》卷九在讲到新郑县时,“二汉属河南郡,晋以后不置,隋开皇十六年复之,属荥阳郡,大业初省,菀陵县入焉”。在地理总志中写作“菀陵”,也是很值得关注。《管城硕记》卷十六,也提到“京相璠曰,今荥阳菀陵县有林乡,在郑北”。该书卷十一记有“役水出菀陵县西,东北经中牟泽”。上述文献,所述位置应为“苑陵”或“宛陵”。而据《钦定四库全书考证》卷十九载:“二十阮,菀注王元宾碑,菀陵义作宛。案:‘王元宾碑阴云,河南菀陵。’考《汉书·地理志》河南郡有苑陵县。《后汉书·郡国志》作菀陵,其苑陵县则属丹阳郡。此云菀义作宛,仍隶释之误。”但苑陵与宛陵互换,因此才会有“菀陵”的写法,菀陵无疑应为苑陵与宛陵的合体了。


四、宛的历史演变与地理布局


与苑关系最深者要数宛,两者读音一致,因此对宛的历史地理研究,对破解两者的关系,至关重要。


(一)遍布各地的宛与宛城


历史以宛为名,以南阳著称,但宛和宛城在不同时期,不同地域均有分布。据《史记》《方舆胜鉴》《大清一统志》《括地志》等文献记载,汉唐时期的宛和宛城亦有“西域之宛”“宁国之宛”“安陆之宛”和“胶西之宛”等。以上诸宛或宛城的存在,可以提示我们,宛、宛城、宛陵在当时分布在多个地域范围。


(二)楚之宛在今河南南阳


南阳之宛历史悠久。钱穆先生所收存的楚地名,见于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(昭襄)十五年……攻楚,取宛……封公子市宛。”其又载:“(昭襄)二十一年……泾阳君封宛。”[3]581公子市与泾阳君为一个人,他为秦昭襄王的弟弟,查《史记》他封宛在秦昭襄王十六年即公元前291年,再封宛的时间为公元前286年,也说明此时已有南阳之宛。


西汉时宛地地位仍十分重要。《汉书》卷一上《高帝纪》秦三年六月载:“与南阳守 战犨东,破之。略南阳郡,南阳守走,保城守宛,沛公引兵过宛西……于是沛公乃夜引军从他道还,偃旗帜,迟明,围宛城三匝。”这段史实提及是沛公进军咸阳过程中的一段故事,这里的宛、宛城均为一地,也即南阳郡治所在。《史记》卷八《高祖本纪》也记有:“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 战犨东,破之,略南阳郡,南阳守 走,保城守宛,沛公引兵过而西。”《史记》卷九十五也载有:“攻秦军于犨,破南阳守 于阳城,东攻宛城,先登。”《通志》卷九十六亦有“东攻宛城,先登”的记载。两汉之际,宛城的记载,也见于文献。《后汉书》卷一上载:“又破王莽纳言将军严尤,秩宗将军陈茂于淯阳,进围宛城。”《后汉书》卷一云:“岑彭,字君然,以郡吏共严说守宛城,伯升攻之,数月,城中相食。”《后汉书》卷七十三记有:“朱晖,字文季,南阳宛人也。”《后汉书》卷五十二载:“堵乡人董 反宛城,获南阳太守刘   镡,乃引军赴宛,选敢死士,夜自登城,斩关而入。”以上,在西汉时期讲宛、宛城,都与南阳或附近地名联在一起,说明从战国至秦汉时期,南阳之宛具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

关于宛的地望,《水经注·淯水》有详载:“淯水又西南迳晋蜀郡太守邓义山墓南,又南迳宛城东,其地故申伯之都,楚文王灭申以为县也,秦昭襄王使白起为将伐楚取郢,即以此地为南阳郡,改县曰宛,王莽更名,郡曰前队,县曰南阳。刘善曰:‘在中国之南,而居阳地,故以为名,大城西南隅即古宛城也。’”明确指出南阳郡城的西南角,就是古宛城。《大清一统志》卷一百六十六亦有相关记载:“今府治。春秋楚邑,秦昭襄王十五年白起攻楚取宛。十六年,封公子市于宛。二十七年,使司马错攻楚,赦罪人迁之南阳,宛于是始兼南阳之名。三十五年,置南阳郡治宛。二世三年,沛公略南阳郡,围宛,宛降。汉三年,汉王出荥阳,南走宛,寻出兵宛、叶间,后亦为南阳郡治……按郦道元《水经注》,南阳郡治大城,大城西南隅即古宛城。”在这里还有“荆州刺史治故,亦谓之荆州”。但此三国曹魏荆州之宛城,在荆州南六十里,或在湖北当阳一带,与南阳之宛,显然不是一地。


(三)与楚宛同时还有“韩之宛”


文献中有所谓“宛、叶之间”,叶即楚国的叶邑、叶县,而宛一般指南阳之宛。如清吴伟业的《梅村集》卷四十有“叶公传”:“吾闻,克敌以示有功,困以胜名之,子孙居宛、叶之间,皆胜后也。”叶公住方城,并掌方城之外的楚军,宛、叶均楚境。唐孙光宪《北梦琐言》卷一“牛僧孺奇士”言“牛仙客之后居宛、叶之间”。《太平广记》卷二百二“元结”载有天宝之乱时“举义师宛叶之间”。这里的宛、叶,都在当时的南阳郡范围之内。


但在秦汉之际,也有“宛、叶之间”的说法。不少文献在谈及淮阴侯韩信时涉及此地域概念,《汉书》卷四十五载:“汉王将数十万众,距巩洛,岨山河,一日数战,无尺寸之功,折北不救,败荥阳,伤成皋,还走宛、叶之间,此所谓智勇俱困者也。”《史记》卷九十二,《通志》卷九十七,《班马异同》卷十等,均有类似的记载。这一段讲的正是楚汉战争在今郑州一带拉锯战的时候,汉军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况之下,而这个宛,不应该是南阳之宛,因为此次拉锯战,主要集中在今郑州及其周边的地区,叶应该是最南界了,不可能南到南阳。《春秋平义》卷五载:“围陈为纳顿子也,顿在宛、叶之间,盖中夏也。”记录楚人围陈的事,所谓“中夏”就是“夏中”,南阳显然在夏外或夏南,由文献可知,夏少康之子曲烈封于鄫,鄫地一说在方城,或在新密,禹、启之都在登封、禹州,因此该宛地,应该距此不远。


而在讨论“韩之宛”时,阳城亦为至关重要的城邑。前引《汉书》卷四十一,在讲到樊哙攻宛时,“从攻长社,辕,绝河津,东攻秦军尸乡,南攻秦军于犨,破南阳守 于阳城,东攻宛城,先登”。这段话,在涉及樊哙的《史记》《通志》等,均有相同的文字。这里的阳城,一种说法在今河南方城。但《史记》卷八《高祖本纪》载:“沛公北攻平阴,绝河津,南战洛阳东,军不利还至阳城,收军中马骑,与南阳守 战犨东,破之。”这里讲的沛公与南阳守军所发生的战事不在阳城,而在犨,即今叶县西。《汉书》卷一上《高帝纪》载“沛公乃北攻平阴,绝河津,南,战洛阳东,军不利,从辕至阳城,收军中马骑。六月,与南阳守 战犨东,破之”。这里不但说明了汉军征战的线路,如从洛阳,经辕关,到阳城,这个阳城为韩之阳城,在今登封东南,即今告成镇附近与禹州相近。这与“樊哙”传记中战于阳城的材料,显然是有区别的。而且《汉书》中,明确这两件事,分别发生在五月与六月,在洛阳战事不利后,显然在阳城等地有一个休整的时间,进入六月后,才有了在犨、宛,以及南阳郡的战与和。


上文之所以强调文献中阳城有“韩阳城”与“楚阳城”之别,同时也是提示文献中也有“韩之宛”与“楚之宛”的区别。《史记》中的记载,如《韩世家》秦昭襄王十六年记载的“秦拔韩宛”,与《秦本纪》秦昭襄王十五年记载的“攻楚,取宛”,显然是两地。此外,《苏秦传》有“韩东有宛、穰、洧水”。《孟尝君传》:“取宛、叶以北,以强韩、魏。”似乎讲的都应该是“韩之宛”,而此宛,应在叶之北,阳城以东,也应在韩都附近。《水经注》卷二十二记载:“潩水又东南迳长社城西北,南濮、北濮二水出焉……潩水又南迳钟亭西,又东南迳皇台西,又东南迳关亭西,又东南迳宛亭西,郑大夫宛射犬之故邑也。”“宛射犬之故邑”,简称“宛邑”“宛”。《春秋地名考略》卷六“宛”载:“郑人卜,宛射犬吉。《水经注》潩水自长社故城,南迳皇台,又东南迳宛亭,即郑大夫宛射犬之食邑。”《五礼通考》卷二百九也有“宛”的类似记载:“襄二十四年,晋求御于郑,郑人仆宛射犬吉。《水经注》:‘潩水自长社故城,迳皇台,又东南迳宛亭,即郑大夫宛射犬之食邑。’”而根据相关遗存考察,今长葛市增福庙乡高庙郭村东北的郭村古城,虽大部分已被夷平,但其内外城仍依稀可见,其中内城边长约三百米,地面城垣仅存西南城角,外城边长约一千米,墙基可寻,外城东存有高台,历年来曾出土有铜剑、镞、刀和战国货币等,应为东周城址无疑[4]325。从文献所记位置判断,其可能为宛邑故城,即“韩之宛”之所在。


五、苑姓祖地的初步认知


苑、宛两字,其读音在特定情况下是一致的,但从前述分析可知,两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姓氏,其来源有着明显的区别。


关于苑姓的祖根地,从诸多姓氏志书上可知,苑姓得姓祖为商武丁之子,也就是商王的直系宗族,因此从商代中心区边界分析,其分封在畿内之地的可能性比较大。苑陵,距商代前期都城郑毫与隞都(郑州小双桥)较近,距商代晚期都城安阳殷墟也不太远,其作为武丁之子受封地,即苑姓祖根地可能性较大。关于苑陵与宛陵,笔者认为之所以在地理志书中写作苑陵,是因为其早期与苑家深厚的历史联系,但在东周时期,该地又与宛姓有着一定的关系,也有可能为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中所载宛某的封邑。所以在记事中,有时将苑陵,写成宛陵,甚或中和为“菀陵”,苑、宛、菀三字的变化,实际上是苑陵历史变迁的具体反映。但是山东的高苑,应该与齐国卿士苑何忌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。苑何忌应是苑姓源流中的重要一支,由于其封邑没有苑、宛之间的纠葛,所以人名、地名都保持了苑姓的本来面貌。至于苑陵的含义,一方面,陵指高阜的地形,苑陵所在地正是黄河冲积扇的开口地区,河网纵横,湖泽交错,但在这样的地区居住,必有高阜之处,古人称之为“择丘而居”,在早期苑陵,必定有这样的地形,不然是无法生存的;另一方面,在苑陵城外,有三十一座高大墓冢和烽火台遗址,虽然还不能断定这些墓冢就是苑国之君埋葬之处,但也为苑陵的名称,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。


在讨论苑陵问题时,自然不能回避南阳之宛。南阳作为宛城,有着悠久的历史,有着长期的认知。但是南阳之宛,从来没有写作苑,而且在地方文献中,也没有提到武丁之子封宛的问题。实际上与楚之宛同样重要的还有韩之宛问题,也从中可以看到宛姓的来源极为复杂。由于南阳之宛较为著称,加之宛、苑在特定情况下同音,可以相互替代,在唐宋文献中,就有了苑出于南阳的记载。如《路史》卷二十七载:“武丁子文封苑城,为苑侯。今邓之南阳,汉宛县也。”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出土的苑姓墓志,“武周苑嘉宾墓志”讲到其家族“得姓殷宗之胤,开基宛、叶之间”;“唐玄宗时苑玄亮墓志”记有“其先南阳人也”;“唐玄宗时苑咸墓志”也有“武丁子名文,封于宛、叶间,因以得姓”。以上都反映了唐代时在对苑姓起源的认识上,已出现了偏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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